培训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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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(含临时)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我院举行
图一 郭泽杰处长、刘孟桦副院长出席开班典礼
图二 开班典礼现场
按照省住建厅《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建〔2014〕17号)部署,省水利厅定于2015年8月下旬至11月上旬分十个批次举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(含临时)继续教育培训班。
8月17日,第一期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(含临时)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我院顺利举行。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郭泽杰,我院副院长刘孟桦出席了开班典礼并发表讲话。
郭泽杰处长在讲话中指出: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《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建〔2014〕17号)要求,此次培训由省水利厅承办。强调了开展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及厅领导对此次培训的高度重视。为此对学员提出了以下要求:一是学员应根据课程安排表按时参加培训,原则上不得请假。二是每日考勤3次,培训期间缺勤2次以上视为总成绩不合格。三是尊敬老师,上课前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,遵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最后,预祝此次培训圆满成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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